保險責任 | 生存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|
投保年齡 | 出生28天至60周歲 |
繳費期間 | 躉繳、3、5、10年繳 |
基本保額 | 躉繳1萬起,期交0.5萬起,以0.1萬為單位遞增 |
保險期間 | 至100周歲 |
觀察期 | 90天 |
保險公司 | 國華人壽 |
備注 | 具體保障內容詳見保險條款。 |
1、生存保險金:
三種領取方式:
方式一:第5年起,按基本保額給付;
方式二:第20年起,按基本保額給付;
方式三:自被保險人55周歲起,按基本保額給付。
2、滿期保險金:若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,我們按累計已交保費給付滿期保險金,合同終止。
3、身故保險金:已交保費和現金價值取大者。